长三角15城市经济发展及居民收入差异成因分析

    长江三角洲15个城市位于我国沿海开放带和长江经济带的T型结合部,构成了"外通大洋、内联腹地"的战略枢纽点,在领头雁--上海这个国际大都市的引领下,呈现出持续蓬勃发展态势,其经济在中国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成为全国经济发展水平最高、综合经济实力最强的地区之一,也成为世界上最具有活力和发展前景的经济区域之一,被公认为中国第一、世界第六大都市群。2002年,长江三角洲地区15个城市国内生产总值达19101亿元,占全国的18.7%,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财政收入达4041.9亿元,占全国的21.4%,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外贸出口额达928.9亿美元,占全国的28.5%,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实际利用外资达203.4亿美元,占全国的38.6%,比上年提高6.3个百分点。

  按经济总量及综合实力,长江三角洲地区各城市大致可划分为4个层次:第一层次是上海,其人口不足长三角地区的20%,而经济总量、外贸出口、利用外资等却占30%左右,财政收入更是超过50%,是当之无愧的龙头老大;第二层次包括苏州、杭州、无锡、宁波和南京,2002年,这5个城市国内生产总值均已超过1000亿元、财政收入均已超过200亿元;第三层次包括常州、南通、绍兴和嘉兴,这4个城市2002年国内生产总值均在700亿元以上、财政收入均在70亿元以上;第四层次包括镇江、扬州、泰州、湖州和舟山,这5个城市2002年国内生产总值在700亿元以上,财政收入在70亿元。

  主要经济效益指标对比分析

  作为长江三角洲地区15个城市中的第二层次,杭州、宁波、苏州、无锡、南京5市整体实力处于上游,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及工业经济效益等大多数指标在15个城市名列前位。5市的平均指标和产业层次高于长三角地区的整体水平。而从5市的现状特点来看,经济发展的实力有着明显差距,但同时各有其自身经济发展的特点,同样也存在着各自的优势。

  从反映区域经济发展整体水平综合实力方面的GDP总量看,5个城市中最高的是苏州市,达2060亿元,名列长三角15个城市第二位,其次为杭州市,达1780元,列15个城市第三位,无锡位居第四,达1602亿,宁波和南京分别为1500亿元和1295亿元,居15个城市中第5、第6位。从5个城市国内生产总值增量分析,苏州位居5城市之首,增量为299.72亿元,无锡紧随其后,增量为241.59亿元,超过杭州,杭州增量211.99亿元,宁波和南京增量分别为187.31亿元和144.7亿元。国内生产总值增速无锡排在5个城市中的第4位。从江苏、浙江两省情况看,江苏省国内生产总值可比价增速11.6%,而浙江省增速为12.3%,高出江苏省0.7个百分点。从15个城市情况看,浙江省6个城市增速都排在前10名,其中前5名有4个。党的"十六大"在分配理论上提出了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宏观收入分配,是指国民收入在居民、企业和政府3者之间分配的比例及其相互关系。全面反映经济活动最终成果的增加值总和即国内生产总值视为收入分配的初始总量。从宏观上看,总收入在政府、企业和居民之间的要素收入分配和国民可支配在3者之间分配3个阶段的完整过程,分配的收入总量随着各个阶段的推进而有所变化。根据国家统计局有关报告,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企业、居民分配关系变动中居民可支配收入分配比例在1999年已达到3者宏观收入分配中的68.5%。从而可以说明各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的高低与各城市国内生产总值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财政收入的增长从一个侧面反映经济运行的质量,同时也可以通过财政支出来调节扩大居民的收入。增加财政收入,提高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同时提高地方财政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再通过扩大财政转移性支出中对低收入群体的救助和财政供养人员工资收入水平,是提高城市居民收入的渠道之一。

  加快发展第三产业,提高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是各地政府着重研究并花大力气来抓的主要工作之一。江苏8个城市三次产业比例关系由上年的7.7∶52.9∶39.4调整为7.0∶53.5∶39.5,浙江6个城市三次产业比例关系由上年的9.1∶53.4∶37.5调整为8.2∶53.7∶38.1。应该说都呈现一产比重下降,二产、三产比重上升的格局,江苏第二产业的比重提高高于第三产业0.5个百分点,而浙江第三产业的比重提高高于第二产业0.3个百分点,浙江的第三产业的发展要快于江苏。从长三角5大城市情况看,2002年,南京市首次第三产业在经济中的比重超过第二产业,三次产业比例关系为4.8:47.3:47.9,其余4个城市三次产业比重均呈现二、三、一格局分布,苏州三次产业比例关系为4.5∶58.1∶37.4,杭州三次产业比重为6.3∶50.7∶43.0,宁波三次产业比重为7.0∶52.2∶37.8,无锡三次产业比重为3.6∶54.9∶41.5。从产业结构分析,无锡第一产业的比重最低,第二产业的比重仅比苏州低,第三产业的比重比宁波和苏州高,但由于总量及工业经济效益的差距,与杭州、宁波、苏州相比仍存在差距。要提高城镇居民收入,一方面是要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另一主要方面是增加就业面,第三产业的加快发展对吸纳劳动力至关重要。因此要继续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积极发展第三产业,使产业结构逐渐调整为"三二一",实现产业的协调发展。

  综上所述,目前,在长江三角洲15城市中,江苏8个城市与浙江6个城市的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相比,江苏城镇居民收入低于浙江已成不争的事实。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江苏和浙江在上海的辐射带动下迅速崛起,展开了新一轮的经济腾飞,回顾近20年来江浙两省经济发展的轨迹,江浙两省在改革初期创造了闻名的两种经济模式,经过20多年的不断探索,苏南经济模式在90年代后经过成功转型焕发出了新的活力,而浙江经济模式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不断地释放出能量,造就了两省经济发展的各自特点及优势,但也造成了两省经济发展的明显差距,使得江浙两省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形成差异。

  居民收入情况对比

  从2002年长江三角洲地区15个城市调查资料显示:2002年长江三角洲地区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居民收入稳定增长,可支配收入平均突破1万元大关,达到10361元,平均同比增长12.7%。

  15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排序依次是:上海市13250元,宁波市12970元,绍兴市12133元,杭州市11778元,湖州市11388元,舟山市10985元,嘉兴市10757元,苏州市10617元,无锡市9988元,常州市9933元,南京市9154元,南通市8640元、镇江市8202元,扬州市7833元和泰州市7788元。

  从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看,呈现齐头并进、同步增长的态势。其中浙江地区平均增长13.8%,江苏地区平均增长11.9%。长三角15个城市中增幅最高为湖州市19.5%,依次是宁波市18.8%、无锡市14.9%(位居第三位)、常州市14.4%、镇江市14.2%、绍兴市13.7%、舟山市13.5%、扬州市12.6%、上海市11.5%、南京市11.0%、苏州市10.2%、嘉兴市9.7%、泰州市9.5%、南通市8.6%和杭州市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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