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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准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6月2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上海浦东新区进行综合配套改革试点。
会议认为,我国改革正处于攻坚阶段,在继续做好有关专项改革试点的同时,选择具备条件的地区,进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提供相关经验,对于实现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改革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要着力转变政府职能,着力转变经济运行方式,着力改变二元经济与社会结构。要把改革和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把解决本地实际问题与攻克面上共性难题结合起来,把实现重点突破与整体创新结合起来,把经济体制改革与其他方面改革结合起来,率先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推动全国改革起示范作用。
行政审批制度“先行先试”
浦东目前正在大力推行一些政策的“先行先试”,上海市政府的各个部门都在给浦东出题目。今年年初,上海市工商局给我们提出的“先行先试”的内容是,企业的年检引进社会诚信体系。随后,浦东80%的企业通过登记、备案的方法,实行联合年检,极大地降低了企业商务成本。这是行政审批制度上的“先行先试”。
实施“区港联动”试点
此外,目前,国务院批准同意浦东外高桥保税区实行与外高桥港区在全国首家实施“区港联动”试点,设立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保税物流园区面积1.03平方公里,项目总投资28亿人民币,将建成14万平方米集装箱转运区和总计70万平方米的现代化物流仓库,实现年集装箱处理能力100万吨。这是外高桥保税区向自由贸易区的转型。综合改革实验区将会助推浦东更高更快地发展。
(上海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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